《新能源趨勢》公眾號報道:2021年1月1日起,工信部發布的GB 24155-2020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安全要求》正式開始實施,全面代替一直以來電摩和電輕摩執行的2009年的老國標。
電摩新國標主要對電量、充電、電路等內容進行了完善和補充,實施之后,除已經發貨且企業已經停產的產品外,其他產品全都需進行3C認證的換證。逾期未完成轉換的認證證書,CQC將予以暫停,超過暫停期3個月仍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,將撤銷以前的證書,也就意味著不能再生產和銷售。
廠家和經銷商需要盡快按照實際情況進行轉換工作。
結語
自從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之后,很多人以為電摩、電輕摩的劃分已經獲得了明確的身份,可以放心大膽上路了,但卻不知道在這一領域依然執行的是老標準,因此當自己所售或使用的電摩、電輕摩被交警依照2009年版老國標處罰甚至查扣之后很是不理解,甚至發生不少過激事件。
隨著電摩新標準的正式實施,電摩、電輕摩的管理無疑將更加規范,對于以往以“包車”為主的生產板塊將是極大的利好。